我国消防标准化工作的发展 我国的消防标准化工作始创于20世纪50年代,大发展于80年代,至90年代基本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格局。在近半个世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中,消防标准化工作领域涉及建筑防火及建筑用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方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消防车泵、消防装备、防火建材、建筑构件、灭火器、灭火剂等产品的性能和试验方法,以及火灾原因技术鉴定和火灾统计等消防监督管理等方面。消防标准已成为进行建筑防火设计、消防产品生产与应用、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装备器材配备等不可缺少的技术依据,消防技术标准已成为消防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7年,经当时的国家标准局批准,公安部组建了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随后,先后组建了消防术语、符号、标记和分类,固定灭火系统,灭火药剂,消防车、泵,消防器具、配件,火灾报警及探测,防火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耐火性能,消防管理等九个分技术委员会。为强化消防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制订了《消防标准体系表》,于1992年发布。随着消防技术的发展,为了适应变化,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又组织专家分别于1998年和2006年对《消防标准体系表》进行了两次修订。 在工程建设消防标准(消防规范)方面,195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独立油库隔离地带暂行规定》,这是工程建设消防标准的雏形。自1956年以后,陆续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计委和建设部颁布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各类消防技术规范。这些规范既是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消防设计和施工的技术依据,也是公安消防部门实施消防监督的重要依据。目前,由公安部主编的消防技术规范已近30本。近年来,公安部消防局还组织专家开展了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范体系的研究,所提出的规范体系,体现了分类明确,层次清晰,结构优化,协调配套的编制指导思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范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目前,大量消防标准的颁布与实施,对于加强消防产品的检测监督,提高消防产品质量,预防和减少火灾,发挥了较为重要作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在最近十多年的消防标准化发展历程中,一些不利于发展的问题越来越多地表现了出来,如缺乏对国际消防标准化发展动态的了解,使有些标准的水平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水平有较大差距,不利于我国相关技术的水平提高和走向世界;跟踪新技术的发展不够及时和系统,消防标准化对推动技术进步的作用不明显;制修订标准的机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实践中急需的标准不能及时出台,一些标龄较长的标准不能及时修订;学习掌握国家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的热情不高,一些从事消防标准化工作的人员理论水平有待提高;标准化从业人员社会地位不高,缺乏合理的竞争激励机制,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消防管理类标准缺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为更好地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积极服务于社会,消防标准化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运行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加大采标力度,尽快实现与国际标准化接轨。面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决从习惯思维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真正在思想上适应加入的新形势。要研究消防标准化工作的新情况,探索新举措,迎接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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