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 01-31-2016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鲁建标字[2016] 39号
2016年11月11日起发布,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2) 11号文件、鲁建标字(2003) 3号文件、鲁建标字(2005) 7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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